根据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(2020)冀0303执5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事项,(2020)冀0303执516号执行裁定书,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,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将产权人葛世贤名下坐落山海关区盛世帝景湾2栋1-101号不动产权证作废。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:5136273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