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“三界四区”是什么?规模边界、扩展边界是什么?
答:依据《市(地)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》,“三界”: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、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;“四区”:允许建设区、有条件建设区、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。
规模边界:依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划定的允许建设区的范围界线。
扩展边界:规划确定的可以进行城乡建设的最终范围界线。由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共同形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