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关于开展土地复垦“双随机一公开”
监督检查的通知
各县(区)局(分局):
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监管,检查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依法履行复垦义务,根据《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监督检查实施细则》、《河北省国土资源厅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抽查办法》规定,和《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细则》,经局领导同意决定自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,在全市开展土地复垦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明确目标任务
各县区要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、明确责任,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,切实把土地复垦“双随机一公开”落到实处,力促土地复垦法律法规严格执行,督促企业切实履行“谁损毁、谁复垦”法定义务,实现土地复垦“不欠新账、快还旧账”的目标。
二、 检查对象及事项
(一)检查对象
全市内省级审批的生产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和矿山土地复垦项目。(详见附件)
(二)检查事项
1、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;
2、土地复垦资金保障与使用管理;
3、土地复垦实施与验收;
4、土地复垦利用与成效;
三、检查方式及范围
通过随机抽选方式对附件内所有项目进行抽查,抽查对象不低于总数的20%,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,组成检查组成员,确定检查组组长。
四、抽查时间
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,对《抽查对象名录库》内的项目进行检查。
五、抽查结果运用
检查中发现矿山企业有不符合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,纳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;以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,予以除名。本次检查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依法依规整改,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国土部门是否审查通过项目建设用地申请,是否批准新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或者采矿证延续的、变更、注销申请的依据。
附件:土地复垦省级抽查名录库。
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19年1月22日